高邮市爱心劳务中心招收劳务工简章
来源: 高邮市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 2009-8-15 17:00 点击:1513次
高邮市爱心劳务中心现招聘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劳务派遣消防战斗员8名,现将招聘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收条件
1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未婚男性青年;
2
、年龄: 18-25周岁;
3
、身体条件: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为1.0以上,其他条件按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
、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5
、
退役消防战士、其他退役军人、消防职业学校和有驾驶B照、修理等专业特长的优先录用。
五、待遇
1
、个人月工资标准(不含各类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值班费等):第一年1300元,第二年1400元,第三年1500元,第四年1600元。按考勤、考核情况发放(其中伙食费400元,不发给个人),有驾驶B照者外加400元/月补贴。
2
、劳务服务期间,依据国家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按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人个负担。
三、工作方式
高邮市公安消防大队是现役制消防队,主要承担消防执勤、火灾扑救、现场监护、抢险救援以及其它消防工作实行军事化管理、连续昼夜执勤、按规定集中休息的工作方式,合同期间集中住队。
四、录用方式
自愿报名,并进行身体检查、有效证件审核、政治及社会表现审查,择优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本中心委托用人单位对被录用者进行培训、训练和考核。
五、报名时间、地点
凡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生办出具的未婚证明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报名地址: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文游中路88号)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