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流程

来源: 扬州市人力资源网
发布时间: 2010-7-7 10:20 点击:3116次

 

1、流程图                
 

 

2、详细步骤
1
申请
申请人提交:
1、《扬州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三份)
2、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
3、《就业登记证》
4、录用记载表
5、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
6、失业人员档案材料
7、单位按照规定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
受理
1、接待咨询,指导填写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等;
2、对电子数据库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录。
3、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退还给申请人。
3
审核
1、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职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职工应享受标准及期限的初审核定, 并在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上形成结果,并加盖失业职工管理专用章,发给《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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